禁止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本公司股票來獲利規範

禁止董事及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本公司股票來獲利:

 

一、按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內線交易行為之禁止」,係為防止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憑藉其特殊地位,於實際知悉有重大影響公司股票價格之 消息

      後,於該消息明確後,未公開前或公開後18小時內,即先行買賣股票,造成一般投資大眾不可預期之交易風險,以維護市場交易之公平。

      適用禁止內線交易規定之各款人員如下:

      (一)該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 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

      (二)持有該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三)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

      (四)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

      (五)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六)第(一)、(二)項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二、本公司依「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誠信經營作業程序」、「道德規範準則」、「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等規範,禁止公司董事、經理人

      及內部員工就其職務上所獲悉之任何可能重大影響證券交易價格之資訊,在未經公開揭露之前,應依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嚴格保密,並不得

      利用該資訊從事內線交易。

三、相關規範並已揭露於公司網站,請內部人自行參閱。

四、本公司於內部人新就任時,提供董事法規宣導手冊及簽收與董事等內部人,並適時提供相關規範資訊予以教育宣導。

五、本公司內部人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股票

 

執行情形:

截至目前為止,無董事、經理人及內部員工等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本公司股票來獲利,及財務報告公告前封閉期間交

易股票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