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委員會

2023.09.05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資訊

 

一、簡介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指在協助董事會提高公司治理績效,依循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應至少每季召開一次審計委員會,並依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所定職權事項如下:

(一)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二)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四)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五)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七)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八)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九)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十一)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二、審計委員會出席情形

第二屆審計委員任期:112年6月7日至115年6月6日,本屆審計委員會開會 2(A) 次,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B)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B/A)

備註

召集人

巫毓琪

2

0

100%

 

委員

鄭宜家

2

0

100%

 

委員

楊秀月

2

0

100%

 

 

三、審計委員會決議事項

     

第二屆審計委員會記錄

日期

屆次

會議記錄內容

備註

議案摘要簡述

決議情形

112.8.8

第二屆

第一次

審計委員會

1.擬推舉本屆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

 

2.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及訂定「處理董事要求之標準作業程序」

   案。

3.擬增加投資Belite Bio,Inc股票案。

4.稽核主管人事異動案。

推舉巫毓琪委員擔任本委員會召集人及主席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

 

112.11.7

第二屆

第二次

審計委員會

1.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總則、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及部份循環之相關作

   業案。

2.本公司113年度稽核計畫。

照案通過

 

照案通過